關於溫莎合法賣淫的信息:護送服務

沒有討厭的房屋,招攬或公共場所

關於賣淫的刑法實際上是由加拿大議會,聯邦政府制定的,即使在出國旅行時,每個加拿大公民也都受其約束。 儘管在加拿大實際上的性貨幣行為並非非法(從19世紀起就沒有),但女性和未成年人的受害以及在公共場所賣淫的做法是非法的。 通過省市滋擾法,分區和附例,進一步限製或控制賣淫。

城市還對陪同服務的商業執照附加要求。 例如,溫莎需要對每個護送進行背景檢查。

溫莎護送

溫莎不允許在場所和街頭招攬婦女賣淫的“Bawdy Houses”,但允許持有許可的護送服務。 事實上,其中有14個,其中許多在免費的每週報紙,黃頁和互聯網留言板上做廣告。 客戶必須煽動聯繫並直接與護送人員安排日期。 護送服務的費用從每小時150美元到250美元不等。 會議必須在客戶自己的公寓房間或酒店房間內進行 - 無需公共場所。

約翰沙明

由於省和直轄市沒有直接規定禁止賣淫的管轄權,加拿大法院已經將一些執照要求和附屬條例視為歧視性行為,因此一些加拿大市鎮通過約翰 - 沙林的策略努力遏制賣淫。

約翰羞辱可以包括張貼被控犯街頭賣淫罪的人的姓名和經常出現在徵集區的汽車的照片。 溫莎不知道專門搞這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