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eatt訴Painter的遺產

奧斯汀公民權案件代表了邁向整合的關鍵步驟

最有影響力的最高法院案件涉及德克薩斯大學法學院的Sweatt v Painter案件在奧斯汀和更大的公民權利鬥爭中留下了印記。

背景

1946年,Heman Marion Sweatt申請入住奧斯汀德克薩斯大學法學院。 然而,當時的UT總統Theophilus Painter根據州檢察長的建議拒絕了Sweatt的申請,理由是德克薩斯州憲法禁止整合教育。

在全國有色人種進步協會的幫助下,斯威特向大學申請入學提起訴訟。 當時,德克薩斯州的法學院都沒有承認非裔美國人。 德克薩斯州的一家法院繼續這一案件,這讓該州有時間在休斯頓為黑人建立一所獨立的法學院。 (該學校成為德克薩斯州南部大學;其法學院後來以Thurgood Marshall的名字命名,Thurgood Marshall是將Sweatt的案件提交給美國最高法院並擔任法院首位非洲裔美國司法官員的律師之一。)

最高法院裁決

德克薩斯州法院支持國家的政策基於1896年普萊西訴弗格森案確立的“獨立但平等”原則。 然而,在Sweatt v Painter案中,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為黑人設立的單獨學校由於多種原因而缺乏“實質平等”,其中包括學校教師人數較少,法律圖書館較差等設備。

另外,馬歇爾認為,一所獨立的黑人法學院是不夠的,因為律師教育的關鍵部分必須與來自不同背景的人辯論思想。 法院的判決肯定了Sweatt獲得平等教育機會的權利,並於1950年秋季進入了UT的法學院。

要了解有關該案件法律方面的更多信息,可以閱讀完整的協會簡介。

遺產

Sweatt的裁決有助於為各級公共教育的種族隔離鋪平道路,並成為1954年美國最高法院頒布的Brown訴教育委員會決定的先例。

UT法學院現在擁有以Sweatt命名的教授和獎學金,學校每年舉辦一次關於Sweatt案例對多樣性和教育影響的研討會。 UT的塔爾頓法律圖書館收藏了許多檔案資料,口述歷史訪談和案例出版作品,以及一套完整的上訴簡報和原地區法院審判的抄本。

2005年,奧斯汀市中心的特拉維斯縣法院 - 原審案件已經審理 - 改名為斯威特; 與他的故事一個青銅斑塊站在入口外。

由Robert Macias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