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表決權:無代表權的稅收

為什麼華盛頓特區居民沒有選舉權和代表權

你知道嗎,有五十多萬美國人住在華盛頓特區,沒有國會投票權嗎? 沒錯,特區是由我們的祖先確立為由國會管轄的聯邦區 ,我國首府的66萬居民在美國參議院或美國眾議院沒有民主代表。 居住在哥倫比亞特區的人們繳納了該國人均聯邦所得稅第二高的稅,但沒有投票表明聯邦政府如何花費他們的稅收,並且沒有投票支持醫療,教育,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犯罪等重要問題。控制,公共安全和外交政策。

憲法修正案需要通過給予特區表決權。 國會通過法律修改過去的政府結構。 1961年,第二十三條憲法修正案給予了DC居民在總統選舉中的投票權。 1973年,國會通過了哥倫比亞特區自治法,賦予華盛頓當地政府(市長和市議會)的權利。 幾十年來,直流居民已經寫信,提出抗議,並提起訴訟,試圖改變城市的投票狀態。 不幸的是,迄今為止,它們一直不成功。

這是一個黨派問題。 共和黨領導人不會支持當地的公民投票,因為哥倫比亞特區的民主黨佔百分之九十以上,其代表性將有利於民主黨。 由於缺乏具有投票權的代表,哥倫比亞特區在涉及聯邦撥款時經常被忽視。

該地區的許多決定也受到國會右翼理論家的擺佈,正如你可以想像的那樣,他們並沒有表現出太多。 共和黨人終止了從常識槍法到提供女性醫療保健以及減少藥物濫用的努力,他們聲稱該區是他們長期以來認為社區應該能夠自我管理的觀念的例外。

你能幫什麼忙?

關於DC表決

DC Vote成立於1998年,是一個全國公民參與和倡導組織,致力於在哥倫比亞特區加強民主和全民平等。 該組織的成立是為了製定和協調推進這一事業的提案。 鼓勵公民,倡導者,思想領袖,學者和政策制定者參與和參與他們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