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麥的小費準則

在丹麥,服務費或小費用於餐廳服務器和其他執行需要在美國小費的服務的費用,因為這是法律規定,因此被列入法案。 因此,小費並不常見,完全沒有必要,也沒有預料到(但總是值得讚賞)。

此外,餐館服務員,出租車司機,搬運工,調酒師和任何其他提供類似服務的人在丹麥支付公平的工資,並從政府或其雇主那裡獲得利益,因此他們對小費的依賴性低於美國同行。

丹麥人獲得的好處包括52週的帶薪產假,可以分給父母雙方; 政府為他們的孩子付款,稱為兒童和青年津貼; 每年有五週的帶薪假期; 病假薪酬; 和殘疾報導。

在一家餐廳

如果你在一家餐廳,最好在任何情況下至少留下一小段小費。 如果您覺得自己已經收到了非常好的服務,丹麥小費的適當金額將高達賬單的10%或總額的四捨五入。 例如,如果您的晚餐賬單是121.60,並且您獲得了優質的服務,則以當地貨幣丹麥克朗為單位提供總計130美元(但不是預期的)是合適的。 任何你離開的提示可能會在餐廳工作人員中分開,所以如果你只想給你的服務員留個小費,請親自給他或她現金。

出租車和酒店

提供出租車司機或酒店門童,侍者,代客或女僕提示,如果你得到良好的服務或只是覺得它是適當的。 收取出租車司機的費用或給酒店工作人員幾個克朗在這里或那裡。